牧原股份(002714)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3、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 为公司本次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实施本次持股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提高 公司管理效率和员工的积极性、责任心,有利于公司的战略实现和可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实施 2025 年持股计划不会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 特此说明。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 2025 年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审阅《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