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钢天源(002057)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加大 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其他年 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存在重大差异等情形。 (1)涉及资产、负债的会计差错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资产总额 5%以上,且绝 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2)涉及净资产的会计差错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总额 5%以上,且绝对 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3)涉及收入的会计差错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收入总额 5%以上,且绝对金额 超过 1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