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钢天源(00205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 能,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财务信息、内部控制、内外 部审计等工作的监督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 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并依法行使 《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公司设立的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 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委员中至少有一 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 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在 任期内,如有委员不再担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