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 螳 螂(002081)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秘书的工作行为,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完善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 证书。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 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 未届满; (四)最近 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