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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TIOR(01304) - 须予披露交易认购结构性存款產品
FORTIORFORTIOR(HK:01304)2025-08-24 23:46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 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 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Fortior Technology (Shenzhen) Co., Ltd.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1304) 上市規則涵義 由於最新認購事項之最高適用百分比率少於5%,故該等認購事項本身並不構 成 本 公 司 之 須 予 披 露 交 易。然 而,由 於 於 相 關 期 間 內 向 寧 波 銀 行 認 購 之 結 構 性存款產品性質相若且於12個 月 內 完 成,根 據 上 市 規 則 第14.22條,該 等 認 購 事項將被合併計算,猶如與寧波銀行進行之一項交易,以計算相關百分比率。 由 於 該 等 認 購 事 項(不 論 單 獨 計 算 或 與 先 前 認 購 事 項 合 併 計 算)之 其 中 一 項 適 用百分比率超過5%但所有百分比率均少於25%,故該等認購事項根據上市規 則第十四章構成本公司一項須予披露交易,並須遵守上市規則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