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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科技术(600152)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 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及《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 1 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在 董事长领导下开展工作,对公司及董事会负责。 (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最近 3 年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三)最近 3 年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 3 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职责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管理事务,包括: (一)负责公司信息对外发布,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二)组织制定并完善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任职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