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振华(605319)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 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 关规定,公司特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工作是拟定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未在公 司领取薪酬的董事不在本工作细则的考核范围内。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 任召集人。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者全 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或者罢免。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