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振华(605319)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完善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规范董事会秘书行为,保证其认真行使职权、忠实履行义务,促进董事会 的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全体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本工作 细则是董事会秘书执行职务过程中的基本行为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作为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 定联络人。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 备及文件保管、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投资者关系工作等事 宜,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证券法务部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部门,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 理。 董事会秘书应切实履行《上市规则》规定的各项职责,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公 司建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明确重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