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振华(605319)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5年8月修订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一步规范无锡市振华 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规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行为和信息披露 相关工作。 第三条 本规范所称控股股东,是指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超过50% 的股东;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低于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 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本规范所称实际控制人,是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 支配公司行为的自然人或者法人。 第四条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依法行使股东权 利、履行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