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振华(605319)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8月修订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关联交易行为,保证公司与关联方所发生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公允性、合理性, 充分保障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及公司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和《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或者其他组织): (一)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控股 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