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霸股份(603519) - 立霸股份: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修订)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事项 内部报告管理,便于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及 时、准确、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本制度第 二章规定的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以下简称"公 司重大事项")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单位、部门、人员,应当在 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主管领导、董事会秘书进行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四) 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其他对公司重大事件可能知情的人士。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第五条 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承担报告义务的重大事项报告人;重大事项报 告人负有向主管领导和本公司董事会秘书报告其职权范围内所知悉的重大事项 的义务,负责信息的收集、整理及上报工作。董事会秘书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