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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霸股份(603519) - 立霸股份: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LIBALIBA(SH:603519)2025-08-25 09:31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 作水平,提升公司治理与运行质量,明确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培训等工作 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交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结合《江苏立 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 和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董事会秘书所要求的责任和义 务,享有相应工作职权,应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 之间的指定联络人。上交所仅接受董事会秘书或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以公 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相关职责范围内的事务。 第四条 公司设立证券部为董事会常设办事机构,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分管处 理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治理、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事务。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