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霸股份(603519) - 立霸股份: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战略发展需 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 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为《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 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和可持续发展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战略委员会 履行职责时,公司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公司证券部负责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工 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董事、独立董事人员资格应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1 / 5 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向董事会提出辞职,辞职报告中应当就辞职原因以及需要 董事会予以关注的事项进行必要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