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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军工(601606) -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对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 邵 | 磊 | 李 宇 李 剑 | | --- | --- | --- | | 杜文聪 | | 黄万德 李宏炼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后,认为: 1.公司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会计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运作,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 2.我们保证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 (此页无正文,为《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公 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之签字页) 董事: | 涂 | 荣 | 高申保 | 周鸿彦 | | | --- | --- | --- | --- | --- | | 李昌坤 | | 张兆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