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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立液压(601100) - 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

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负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用募集资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 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确保该制度的有效实施。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 行明确规定。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确 保该子公司或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其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五条 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在持续督导期间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事项履行保荐职责,进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持续督导工作。 (2025年8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 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