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泰神(300204) - 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 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 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舒泰神(北京)生物制 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订本规则。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 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 1 第二条 董事会的组成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 3 名。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名,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董事会议事规则 室印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