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泰神(300204) - 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使经营者利益 与企业长期利益相结合,保持核心管理团队的稳定性,有效调动工作 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持续提升企业业绩,促进 企业健康、稳定、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舒泰神(北 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的对象为: (一)非独立董事;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书、财务负责人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三)独立董事。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以外部薪酬调研水平、 公司经营规模以及公司经营业绩为基础,结合公司经营计划和分管工 作的职责、岗位价值以及该任职人员的能力等确定,公司努力使薪酬 具有外部公平、内部公平以及个体公平。 1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