戎美股份(301088) -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 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关于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金沪法意(2025)第 291 号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8 号金茂大厦 18 层 电话:86-21-3886 2288 传真:86-21-3886 2288 转 1018 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 致: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日禾戎美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戎美股份"或"公司")的聘请,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对本次股东会会议的相 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律师 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次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