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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大正(002968) - 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经审查公司 2025 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 表,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2025 年半年度公司未发生违规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资金情况。 2、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本报告期内除了已经审议并披露的控股子公司四川和翔环保科技有 限公司对其间接控股子公司重庆麟和瑄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提供 3,740 万元担 保外,不存在公司及控股公司对外担保的其他事项,也不存在违规担保和逾期担 保的事项。上述对外担保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其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独立董事:张璐、蒋弘、梁舒楠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新大正物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