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药玻(600529) -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山东药玻 600529 股东会议事规则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 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规定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 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 不定期召开,出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 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或者少于 《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