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睦股份(600114)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件一致。 案号:01F20253441 致: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5 修正)》(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南第 2 号——业务办理》以及《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 接受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睦股份"或"公司")的委托, 就东睦股份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