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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恩汽电(301488) - 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除公司本身外还包括: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与一般规定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公平,不能保证披露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的,应当在公告中作出相应声明并说明理由。 1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并保障独立董事有效地 履行其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豪恩汽车 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 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以下简称"重大信息"),并保证所披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