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恩汽电(301488) - 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 称"《 公 司法 》")、《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 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制 定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 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含津贴,下同)的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等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 1/3 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1 新的委员就任前,原委员仍应依照本规则的规定履行委员职责。 第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以下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