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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恩汽电(301488) - 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修订)

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并保障独立董事有效地 履行其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制度所称的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 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造成年报披 露信息出现重大差错,并使投资者遭受可确认的重大损失、对公司造成 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追究与处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及公司 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及其负责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有关 的其他工作人员。 第三条 公司有关人员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