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能科技(603105) -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草案)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保证与各关联方 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及合理性,促进公司业务依法顺利开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应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 允的原则。 第三条 公司在处理与关联方间的关联交易时,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必要 性、合理性和公允性,保持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 不得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交易各方不得隐瞒关联关系或者采取其他手 段,规避公司的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由本制度第七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 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控股子公司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