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能科技(603105) -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 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规定以及《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负责经营和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对股东会负 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为董事会办公室主要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董事会秘书可 以指定证券事务代表等有关人员协助其处理日常事务。 第二章 董事会组织机构 第四条 (一)主持股东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或者其他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 (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