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力(600761) - 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版)
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年修订版) 第一条 为了规范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 提高信息披露水平和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 交易量或投资人的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任何行为和事项的有关信息及证券 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其他信息。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 众公布前述信息的行为。 第三条 依法披露的信息,应当在证券交易所的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 条件的媒体发布,同时将其置备于上市公司住所、证券交易所,供社会公众查 阅。 信息披露文件的全文应当在证券交易所的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 的报刊依法开办的网站披露,定期报告、收购报告书等信息披露文件的摘要应 当在证券交易所的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