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文电能(300982)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二〇二五年八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明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职责,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 策的质量,完善公司的治理机构,并使委员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 有关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 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其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查决定。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应由3名董事组成,董事长为委员之一。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熟悉公司的经营管理; (二)诚信原则,廉洁自律,忠于职守,为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积极开展 工作; (三)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和判断能力,能处理复杂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