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文电能(300982) - 董事会议事规则
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化运作, 健全董事会运行体系,保障董事会依法独立行使权利及履行义务,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及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和《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股东会的执行机构,在股东会闭会期间负责公司重大经营 决策,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本规则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即对董事会及其成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董事资格 第四条 董事应当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秉公办事,同时熟悉企 业的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的基础知识,并了解公司的经营业务,具有与担任董 事工作相适应的阅历和经验。 第五条 公司董事不得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任何情形。 第六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 应当采取措施避免自身利益与公司利益冲突,不得利用职权牟取不正当利益。 董事对公司负有下列忠实义务: (一)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挪用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