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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电缆(001382)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战 略 委 员 会 工 作 细 则 =0=J\=0=\exists\exists\notin J\backslash\exists | |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 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 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 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中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机构及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 上(含三分之一)的全体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战略委员会工作, 由委员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