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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恩汽电(301488) - 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股票买卖禁止、限制行为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在下列情形下不得转让: (一)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 1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并保障独立董事有效地 履行其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深 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