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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自然(605080) - 浙江自然股东会议事规则

浙江大自然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浙江大自然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合法权益,明确股东会的职责权限,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浙江大自然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以及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 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 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 权。 第三条 第四十六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 构,应当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 内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由非由职工代表出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1 (四)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 (八)修改公司章程; (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