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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自然(605080) - 浙江自然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 浙江大自然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1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3%以上的股东提名。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浙江大自然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提高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规范运作、科学 决策水平,健全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以及《浙江大自然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设立,对股东会负责。 董事会在股东会闭会期间对内管理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董事会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董事会实行民主决策和科学 决策,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 第二章 董事的产生 第三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 有《公司章程》第一百〇三条规定情形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包括独 立董事)。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的,该选举、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