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华特(688141) -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2025年8月)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公司法人治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维护中小股东利益,规范公司选择董 事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度,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含 两名)董事时,参加股东会的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乘以该 次股东会应选董事人数之积,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数全部投 票选举一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分散投票给多位董事候选人,按得票多少依次决 定董事人选。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中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不包括职 工董事。 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2025年8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当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