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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银锡(000426) -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 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需要, 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 重大投资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融资方案、重大经营项目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一名。 第四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 1/3 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设主席一名,主席在委员内选举,报请董事会批准任 职,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