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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信和平(002017)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
EastcompeaceEastcompeace(SZ:002017)2025-08-25 11:35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保障经理层依法行权履职,确保总经理工作 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对董事会负责。任何 组织和个人不得干预公司总经理的正常选聘程序。总经理主持公司日 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条件 第三条 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 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 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验,精通本行,熟 悉多种行业的生产经营业务和掌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 (四)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民主公道; 1 (五)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