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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信和平(002017) - 防范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EastcompeaceEastcompeace(SZ:002017)2025-08-25 11:35

第一章 总 则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建立防范 关联方资金占用的长效机制,杜绝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最大 程度保护公司与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 "《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 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东 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之关联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所 称关联方含义一致。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 下统称"子公司")。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负有法定 义务。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一)经营性资金占用:指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经营环节的 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1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包括(1)为关联方垫支工资、福利、 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