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蓝集团(301027) - 对外信息报送与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华蓝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华蓝集团股份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以及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及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公司对外报送信息涉及的外部单位或个人。 第八条 公司应当将对外报送的未依法公开披露的重大信息作为保密信息, 将报送的外部单位及相关人员作为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在案备查,具体流程如下: (一)公司经办部门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外报送信息前,应由经办人员填 制对外信息报送审批单(格式见附件 1),经办部门负责人审批;经办部门为生 产所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