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蓝集团(301027)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华蓝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重 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 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结合《华蓝集团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华蓝 集团股份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 有内部信息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机构和部门,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公 司董事长报告并通知董事会秘书的制度。 第三条 当董事会秘书需了解重大事项的情况和进展时,相关部门及人员应 予以积极配合和协助,及时、准确、完整地进行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