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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301027)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
Hualan Hualan (SZ:301027)2025-08-25 11:36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二)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 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文件;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华蓝集团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应当具备相应任职条件和资格,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并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或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有权以公司名义负责公 司治理、股权管理等其相关职责范围内的事务。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 (三)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工作经验。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有《公司法》规定的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