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蓝集团(301027) - 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2025年8月)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2025年8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公司防范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 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其他规范性文件 以及《华蓝集团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 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负有法定义务。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 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为或垫付 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 付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为大股东及其关 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提供情况下给大股东及 关联方使用的资金。 第四条 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