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成新能(300080)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董事会特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行使《公 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 作。 公司设立的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 中独立董事 2 名,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 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 人士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产生,并报请董事会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