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威孚高科(00058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
WFHTWFHT(SZ:000581)2025-08-25 11:37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经营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须给予配合。 审计委员会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协助 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包括一名专业会计人士),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执行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 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 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2025年8月22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 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 健全董事会的审计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