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孚高科(000581)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适应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加强战略决策科学性,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 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7 号——可持续发 展报告(试行)》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 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 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的研究并提出建议,指导和监督公司 ESG 管理相关工作。 战略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经营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须给予配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 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