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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申动力(001696) - 公司董事会关联交易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进一步完善公司的关联交易制 度,充分保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 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关联交易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 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须提交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审议的关联交易 的必要性和公允性进行审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联交易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三条 关联交易委员会由五名成员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 任召集人,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第四条 关联交易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的独立董事提名, 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关联交易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应当为会 计专业人士,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 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关联交易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 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 1 / 4 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