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孚高科(00058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年8月22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 健全董事会的审计评价和监督机制,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营管理层 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 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经营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须给予配合。 审计委员会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协助 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包括一名专业会计人士),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