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联网络(300628)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厦门亿联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总 则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0 第 1 条 为规范厦门亿联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 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及《厦门亿联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参照《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 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 2 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 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 3 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 4 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 开,出现《公司法》第一百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