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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宁生物(301301) -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银行 间债券市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信息披露行为,维护银行间债券市场秩序,保护 市场参与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公司信用类 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 颁布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所属子、分公司(包含子公司及其分公司、 合伙企业)。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在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及存续期内,可能影 响投资者判断投资价值和投资风险或者公司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以及债务融资工具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 "存续期"为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登记完成直至付息兑付全部完成或发生债务 融资工具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其他情形期间。 第四条 公司应当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