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宁生物(301301) -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业务管理制度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理财产品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确保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 托理财业务的管理,规范公司内部运作,有效控制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 司和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伊犁 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理财"是指公司或子公司在国家政策允许及有效控 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原则,通过银 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专业理 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在确保安全性、 流动性、低风险的基础上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 第三条 公司进行理财应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 的原则,以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的发展为前提条件。 第四条 公司用于委托理财的资金应当是公司闲置资金(包括闲置的自有资 金或募集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