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宁生物(301301) -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 联人之间的交易行为,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允的 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交易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 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由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 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 织; 第五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第四条第(一)项 ...